本报记者 韩丹东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3月21日上午8时许,北京首都机场高速东苇路出口至大山子出口发生拥堵。这段长约9公里的高速路,《法治日报》记者驾车共计行驶了23分钟。其间,有16辆汽车在应急车道通过,其中4辆工程救援车辆、5辆摩托车、7辆私家车。
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况并不少见。前不久,河南高速交警曝光了一批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车辆,涉及50辆车,这些车辆均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应急车道在遇有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交通中断时,对抢救伤员、快速处置事故现场、及时恢复交通发挥着重要作用。
如此重要的车道,为何屡屡被占?
来自北京、上海、天津、湖南等地的多位车主告诉记者,开车过程中,社会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况非常常见,有的是为了超车,有的是违规停在应急车道上。特别是早晚通勤高峰时,机场高速、绕城高速的应急车道成了不少社会车辆的“行车道”。
由于工作原因,湖南长沙的李先生经常在常德与长沙两地往返。他介绍说,在益阳到长沙路段、长沙汽车西站出高速口这两个路段,一旦遇到堵车,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况非常突出。“有的车子一会儿进应急车道,一会儿又并入行车道,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大家对这种‘钻空子’的行为极为厌恶。”
来自天津滨海新区的魏女士对此深有同感。滨海新区有多条高速,由于紧邻港口,高速上的大货车数量很多,一些小车为了超越大货车,选择从应急车道超车。由于货车司机有视野盲区,有时面对突然从应急车道窜出的车,会不自主地向左打方向避让,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有一次,我前方一辆白色轿车以很快的速度拐进应急车道,超过大货车,可能是驾驶员看到前方不远处有监控设备,又迅速并回行车道,导致大货车紧急制动且向左偏移,我也只好立即减速避让。”魏女士回想起那次经历,仍心有余悸。
3月14日上午8时许,记者驾车从京平高速绕上首都机场高速后,车速立刻降了下来,进入拥堵路段。记者计时发现,从并入机场高速到驶过拥堵路道约30分钟,从右侧应急车道驶过的社会车辆有30多辆。
实际上,不少走应急车道的车主都很注意,甚至可以说很熟悉这段路上抓拍摄像头的位置——他们会在离摄像头几十米远的地方停下,然后并入行车道,待驶过摄像头之后又立刻窜入应急车道。
记者注意到,占用应急车道还可以引发跟风效应。
前不久,记者驾车经北京西三环南路行驶至京开高速,没多久前方的车辆纷纷放缓了速度,导航上的路线也转变成象征拥堵的红色。一开始,虽然车流缓慢,一些车有在多个行车道不断并线的行为,但没有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况。
直到有一辆黑色小轿车驶入应急车道,快速远去,于是多辆汽车也右打方向盘驶入应急车道,甚至有在内侧行车道的车辆多次并线,驶入应急车道,开启“加速”模式。很快,应急车道上也挤满了车。
20分钟后,记者行驶至一个堵车源头:匝道汇入主路道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但驶过事故点,车流依旧拥堵,又15分钟后,记者来到第二个拥堵源头:一辆汽车从应急车道并入行车道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一批车辆需要从应急车道并入中间车道,导致堵塞严重。
记者注意到,现实生活中,因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车辆随时可能并入,导致最右侧行车道行驶得更加缓慢;一些司机见状,纷纷并线到左侧或中间车道行驶,避开这些车辆,因为一旦有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紧急并线,往往导致附近车辆急刹,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还有一些正常行驶的车辆,坚决不让在应急车道的车辆并入。应急车道的车辆小半个车头已经并入行车道,但行车道的车辆一辆紧接着一辆驶过,完全没有让其“见缝插针”的打算,这种情况下也很容易发生剐蹭事故。
据公开报道,除了走捷径超车,一些占用应急车道的原因千奇百怪,包括停车上厕所、休息、看风景、吃饭等。
3月19日,河南郑州高速交警二支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应急车道上停着一辆小车,边上绿化带上有人弯着腰,似乎在寻找着什么。民警立即用喊话器提醒后方车辆减速慢行,并上前劝阻。经了解,车主是在路边挖野菜。最终,车主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海波说,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允许使用应急车道的紧急情况大致分为以下两种,一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因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二是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还可以进行相应的罚分,甚至行政拘留。”黄海波说,现实中,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屡屡发生,究其原因,主要与交通拥堵、司机守法意识不强等直接相关,也与违法成本过低有一定的关系。
多位受访专家提出,要解决应急车道被占用问题,需综合施策,除加大宣传和法治教育,强化视频巡查、加大查处力度外,还可以推广交通违法“随手拍”,借助群众力量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进一步完善立法,提高罚款金额,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暂扣乃至吊销驾驶证。
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副理事长、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董事长杨涛认为,交通管理不能有堵治堵,一方面要提高整个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另一方面要从司机群体这一角度出发,加强司机群体的宣传教育。同时,有关部门的管理调控能力也需要提高,三方形成合力,从根源上治理应急车道占用乱象。
采访中,还有不少司机提出,能否疏堵结合,在早晚通勤高峰时,允许社会车辆暂时借用部分路段的应急车道?
“应急车道在特殊情况下就是司机和乘客的“生命通道”,随意开放占用存在不可预料的安全隐患,开放使用应有安全科学的论证及对应的管理措施为前提,即在不影响车道应急功能使用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开放,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黄海波说。
他介绍说,不同国家、地区对应急车道使用有不同的要求,美国有些州在通勤高峰时段就允许社会车辆使用硬路基(应急车道),澳大利亚则允许自行车通行。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授陈小鸿认为,借用应急车道应当符合三方面条件:一是该路段的通行速度相较高速公路有所下降;二是该路段配备的救援力量足够并能确保救援及时;三是该路段对应急车道本身属性的需求有所下降,但对于正常通行的需求又很高。
“对应急车道可以尝试分时管理模式,有关部门应当对道路通行车速、车流情况、应急救援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在技术上严谨论证,试行后根据效果及时调整。”陈小鸿说。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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