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9对登记离婚夫妻破镜重圆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程 遥 丁国娟
前不久,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了两位要求离婚的市民张凯、王芳芳。令夫妻俩没想到的是,按照当地探索实施的调解机制,离婚问题首先被转派到“调和期”调解工作室。
“经过了解,张凯、王芳芳夫妻感情较好,婚后生育两个小孩,离婚主要因女方比较贪玩、不照顾子女,导致婆媳关系恶化引发。”调解员唐连生掌握相关情况后,将调解的侧重点放在处理婆媳矛盾上,其间还邀请一位婆媳都信任的中间人协助调解。经过调解员、中间人、婆媳之间多次“四方会谈”,婆媳双方最终放下成见,两口子也同意撤销离婚登记。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宿迁市民政局了解到,自该市2021年5月探索建立离婚登记“冷静期”调解制度,明确将“冷静期”转化为“调和期”以来,目前共有1719对登记离婚夫妻在“冷静期”内经过调解,撤回离婚登记,夫妻重归于好、破镜重圆。
细化统一工作流程
完善机制能调尽调
随着婚姻观念的变化,离婚率不断攀升,是当下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据了解,江苏省宿迁市的离婚率,从2015年的2.45‰逐年攀升至2019年的3.7‰,2020年小幅下调至3.2‰。
2021年5月,宿迁市司法局联合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下发《关于建立离婚登记“冷静期”调解机制的通知》,由民政部门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推送到司法行政机关、妇联在婚姻登记处设立的派驻式调解工作室调解,并细化统一了调解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完善离婚登记“冷静期”调解工作,做到能调尽调。
自建立离婚登记“冷静期”调解制度以来,该市离婚率呈现大幅度下降:2021年全市离婚10733对,离婚率为1.8‰;2022年离婚10573对,离婚率略低于1.8‰。
“家庭责任观念淡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不和、家庭成员矛盾激化、夫妻一方恶习不改、工作生活压力过大、家庭暴力、聊天导致网恋和婚外情等,是离婚的主要原因。”宿迁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中老年离婚率近年来也呈现上升趋势,与婚姻自我意识觉醒、重新审视夫妻关系有关。
“嫁人不嫁钓鱼郎”是一句俗语,可现实中也有人因丈夫钓鱼导致婚姻差点破裂。李某整天痴迷于钓鱼,一年多不肯工作,家庭经济压力很大,妻子张某多次劝说无果,不得已于去年10月到泗阳县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后案件被推送到“调和期”派驻调解工作室。
“痴迷钓鱼不工作是不当行为,要主动担负起家庭责任。”调解员吴平和李某进行了深入交谈,又多方联系帮他找到一份工作,张某最终放弃了离婚的想法,主动撤回离婚登记。
记者了解到,宿迁全市区县司法局牵头整合人民调解组织、非诉调解中心、妇联维权部等资源,设立“调和期”派驻调解工作室。为了规范工作室设置,该市明确由民政部门负责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用品,司法行政机关、妇联负责派驻、培训和管理“调和期”派驻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并统一制作标牌,每个调解工作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并完善受理、调解、回访、反馈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学习、重大纠纷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调和期”派驻式调解工作室自设立以来,调解员积极做好离婚纠纷调处工作,共对1143对夫妻进行婚姻疏导,受理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推送调解离婚案件138起,成功调解99起,调解成功率72%,调处满意率100%,有效阻止盲目离婚、赌气离婚,使一些面临解体的家庭重归于好。
强化部门协调联动
打造调解服务矩阵
宿迁市在推进“冷静期”转化为“调和期”,促进离婚纠纷快速、成功调解,维护家庭稳定时,注重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打造“冷静期”调解服务矩阵。
该市司法局副局长邱耀久告诉记者,宿迁市建立“调和期”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后,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调解成效不断提升。
为避免离婚纠纷引发暴力冲突或刑事案件,该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民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在处理离婚纠纷过程中发现矛盾纠纷有激烈冲突,可能引发“民转刑”或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的,及时将情况通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对因出轨、家庭暴力、虐待等引发的离婚纠纷,调解不成功的,引导受害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帮助其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结婚近20年的沭阳县某乡镇村民张某、姜某,育有两个男孩,其中大儿子已上大学。为了给儿子筹集学费,妻子姜某夜以继日地上班、加班,到月底结账时,等来的却是一张张欠条。原来,姜某辛辛苦苦挣的工资都被丈夫拿去还赌债了。
自从丈夫赌博成瘾后,姜某便想离婚。2022年9月,她到沭阳县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案件被推送到沭阳县“调和期”调解工作室。调解员一方面劝说姜某珍惜夫妻20多年的感情,继续给对方改过的机会;一方面与张某谈心,向他宣传赌博危害以及禁止赌博有关法律法规,并通过现实生活中因赌博走上犯罪、导致妻离子散的典型案例,引导他戒掉赌博恶习。
其间,调解员还向当地派出所、司法所通报情况,加强对张某的教育管理,经过调解员、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反复沟通,张某表示一定戒掉赌博恶习并写下保证书,姜某也表示“反正还有一个月的冷静期,看他表现”。一个月后,姜某撤销了离婚登记。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不断提高调解质效
为切实做好“冷静期”转化为“调和期”离婚纠纷调解工作,宿迁市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离婚纠纷调解,积极吸纳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心理专家以及“两代表一委员”,特别是社区妇联组织人员作为调解员,提高离婚纠纷调解成功率和社会影响力。
根据离婚纠纷调解工作特点,该市司法行政机关、民政部门和妇联组织将离婚纠纷调解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设置培训课程,组织社会力量调解队伍开展法律政策、伦理道德、家庭美德、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培训,通过集中视频授课、以会代训、研讨交流、案例评析、旁听庭审、跟班学习等不同形式,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水平。
“社会力量参与离婚纠纷调解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全市30%以上的离婚纠纷案件由社会力量成功调解。”宿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王彩霞介绍。
2022年12月,泗洪县龙集镇龙集居委会居民张某因为家中的钱都由丈夫韩某保管,认为自己在家中没有地位,提出离婚。龙集镇乡贤、退伍军人、共产党员孙保顶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到韩某家走访、了解,做好调解工作。
原来,韩某在本地一家养殖场打工,常年很少回家,家里的事情也很少过问,可钱财都由他保管,家中小孩读书、家人看病、生活琐碎支出等费用,张某都得向丈夫索要。张某感觉很委屈,要求家里的钱一人一半保管,而韩某总是以张某双目失明、保管不安全为由拒绝。
孙保顶详细了解事情起因后,从婚姻法角度对韩某进行普法教育,让韩某尊重妻子的权利。经过孙保顶反复说理说法,韩某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有悖于道德伦理和法律法规,当场向妻子认错,并拿出1万元给妻子作为平时零花钱,并表示痛改前非,今后会经常回家看望妻子和孩子,保证妻子有一定的零花钱。张某也原谅了丈夫,放弃了离婚想法,一场家庭风波就这样平息了。(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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