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哈尔滨3月22日电 (记者 姜辉)22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20起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这在黑龙江省还是首次。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陈某阁等2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至6个月不等,缓刑1年至3年不等,单处或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至6000元不等。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20起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供图 南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阁、范某超等14人分别驾驶车辆,多次采用去程时在收费站持ETC通行卡由ETC通道驶入高速公路,途中使用防辐射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