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2月24日电 (记者 李姝徵)“红通人员”冯卫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法所得没收案24日一审公开宣判。 当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冯卫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裁定没收属于冯卫华使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所得购买的上海钢博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宝山区业绩路8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建造的地上厂房及收取的租金等收入4742万余元(人民币,下同)及孳息。 据法院方面表示,本案是上海市法院审理的第一起外逃贪官违法所得没收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