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2月20日电 (记者 程景伟)据广东当地媒体20日公布,广东省通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2021年8月27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3日将督察发现的5起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移交广东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广东省纪委监委牵头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问责工作联合调查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经报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