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资阳3月15日电(记者 张浪)15日,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青年犯受贿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青年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被告人王青年受贿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定罪量刑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王青年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查明:2011年至2021年,被告人王青年先后利用担任四川省粮食局仓储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