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春3月14日电 (谭伟旗 吕盛楠)记者14日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新闻发布会获悉,对于欺诈消费者、设置消费陷阱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制假售假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行为,长春地区法院加大制裁力度,依法严厉惩治。 长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桂玲当天介绍,对于消费者维权案件,长春地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不留执行积案。对于不配合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覆盖面广、性质恶劣、涉及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的没收财产及罚金的执行,多维度、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