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3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湖南省常德市委原书记杨懿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公开宣判,杨懿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对杨懿文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杨懿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受审现场 图源:“株洲中院”公号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杨懿文利用担任长沙市外贸局党委书记、局长,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