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住建部、水利部等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明确了首批纳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范围的19个城市。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批纳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范围的19个城市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黄河流域等缺水地区。分别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山西省晋城市、运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宿州市,福建省莆田市,山东省烟台市、临沂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湖南省株洲市,四川省内江市,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甘肃省张掖市、白…